各单位相关人员: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学历、学位更改审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处现开展2019年学历、学位更改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送材料(统一为A4纸大小,按顺序排列)
1.本人要求更改学历、学位的申请报告1份(模板见附件1)
2.在编人员填写《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4份(附件2,双面打印)及《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申报表》2份(附件3);校聘人员填写《校聘人员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2份(附件4,双面打印)及《校聘人员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申报表》2份(附件5);
3.拟更改学历的,需提供近30日内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
4.拟更改学位的,需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打印的学位证明材料2份;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含原学历、学位证书和新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各2份;
6.当年的入学招生简章2份;
7.录取花名册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录取院校公章(仅参加函授学习的人员提供);
8.同意设立远程教育教学点的批文复印件一份(仅参加远程函授学习的人员提供)。
二、报送时间
请相关人员按要求准备好材料,于2019年11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至人事处507。
联系人:蔡老师,联系方式:0593-2952793
人事处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