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各单位: 为做好第二届宁德市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人选推荐工作,根据《关于评选第二届宁德市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的通知》(宁市委组通[2007]1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拔尖人才推荐报名人选的条件 拔尖人才推荐报名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优秀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首届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2、拔尖人才推荐报名人选为在职工作人员(含单位延聘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家),且2003年以来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优秀成绩。(专业技术工作分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管理科学、技术技能、农村经济建设9个领域) 二、青年人才推荐报名人选的条件 青年人才推荐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且2003年以来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优秀成绩。(专业技术工作分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管理科学、技术技能、农村经济建设9个领域) 三、其他事项 请报名人员将《宁德市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推荐呈报表》一式两份和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等的复印件1份于6月30日前报送校人事处。 有关文件和表格可登陆宁德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nds.gov.cn)查询和下载。 人事处 2007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