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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
2013-11-09 11:25  

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

闽教人〔2013〕105号

 

各高等院校:

  现将《福建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2013-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通知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教育厅

  2013年11月8日

 

福建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2013-2017年)

  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是高校教师队伍的重要力量,关系着高校发展的未来,关系着人才培养的未来,关系着教育事业的未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12号)和《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福建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2013-2017年)。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以人为本、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和按需培训、学以致用、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项目带动,大力实施高素质青年教师队伍建设计划,改革完善高校教师培训培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全面提高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青年教师队伍。

  (二)目标任务

  从2013年到2017年,通过实施“高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形成定位明确、层次清晰、相互衔接的青年教师培养和支持体系,全面提升高校青年教师的职业素养、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化视野、实践创新能力和高尚师德的青年教师骨干,造就一批高水平教学人才、高层次学术英才和学科带头人,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学科建设水平和办学综合实力。

  二、建设措施

  (一)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1.加强青年教师思想教育引导。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和形势政策教育,建立完善省、市、校三级青年教师培训研修体系,深入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依托全国、全省高校思政理论课教师培训与研修基地,组织开展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促进青年教师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创新理论学习方式和载体,采取举办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培训班、读书班等形式,运用校园网、手机报等载体,增强青年教师政治理论学习的效果。加强中国梦的宣传教育,组织青年教师深入学习领会中国梦的精神实质,凝聚起实现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

  2.强化青年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把学习师德规范作为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青年教师培训计划。通过校风校纪建设、论坛活动、文化引领等,激发青年教师的职业追求、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定期开展教书育人楷模和师德标兵评选等活动,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营造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完善青年教师师德考核机制,建立青年教师师德考核档案,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健全学术不端行为预防查处机制,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坚决杜绝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严肃予以处分或者撤销教师资格。

  3、加大青年教师党员队伍建设力度。加强青年教师党员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青年教师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依托高校党校每年举办1-2期青年教师党员培训班,每年集中教育不少于24学时。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抓好在青年教师特别是青年学术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把各类优秀青年教师凝聚在党的周围。注重从优秀青年教师党员中选拔党支部书记,省委教育工委每年举办一期青年教师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选树青年教师党员先进典型,充分发挥青年教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教工党支部建设,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在服务青年教师成长发展中的作用,提升党组织对青年教师的亲和力感染力凝聚力。

  4.拓宽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途径。组织青年教师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健全青年教师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和长效机制,鼓励优秀青年教师兼任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完善有关聘任、管理和考核制度,落实相关待遇。引导青年教师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职务),原则上应具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创新青年教师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搭建网络教育平台,加强对青年教师网上行为的引导,提升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

  5.建立青年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和协调平台。依托省高校思政研究会成立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专委会,开展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调研。鼓励支持高校成立青年教师联合会,挂靠各高校党委宣传部,引导和推进青年教师民主参与学校管理,提高青年教师代表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的比例,积极为青年教师的发展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建立青年教师思想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准确把握青年教师思想动态和学习需求,及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提升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6.完善青年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对新进从事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实行助讲培养制度,由高校负责实施,专门进行一个时期相对集中培养培训,新任教师岗前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20学时,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教学上岗资格证书。实行每5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一周期内培训时间不少于360学时,获得教学上岗资格证书和全员培训情况作为教师资格申请、教师考核和职务(职称)聘任的必备条件。建设10个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依托省重点建设高校和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8个高校师资培训基地,支持高校设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推进教师培训、教学研究、教学咨询、教学改革、质量评价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7.建立青年教师传帮带团队协作机制。高校要建立健全基层教学组织,坚持集体备课,形成青年教师融入教学团队、创新团队的工作机制。全面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对青年教师的教学理念、方法、技能等方面给予指导。健全老中青教师传帮带机制,充分发挥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青年教师教学成长档案袋,反映教师教学改进和经验积累过程。组织开展教学观摩、教学能力竞赛、教学成果奖评比等活动,激励和引导青年教师重视教育教学工作。

  8.推进青年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在组织实施的“福建省高校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每年安排专项经费450万元支持150项青年教师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其中本科院校100项,高职院校50项。组织评选高校教学新秀,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在教学教改和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教师。

  9.实施“福建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与教学能力提高规划”。依托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等,安排专项经费2300万元,用5年时间,组织3000名高等职业学校青年专业教师参加培训,其中国家级培训800名,省级培训2200名,提高高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实践教学、课程设计开发能力和信息化教学水平。

  10.实施民办高校“强师工程”。从省民办高校发展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500万元,组织1000名民办高校新进教师、600名民办高校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100名民办高校专业课骨干教师参加培训,全面提高民办高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三)提升青年教师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11.实施“福建省高校新进教师科研资助计划”。设立专项经费,每年从高校选拔100名近五年新入职教师,给予入选者一次性资助经费2万元,支持开展科研启动工作。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行导师制,由导师指导青年教师制定个人科研规划、确定研究方向、申报科研项目等,激发青年教师的科研意识和潜能。

  12.实施“青年教师博士后计划”。发挥博士后流动站培养青年教师的作用,鼓励高校把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教师送到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科研和访学工作,提升青年教师科研水平。注重把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的优秀人才充实到高校教师队伍中。

  13、实施“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从省教育厅高校科研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采取资助申报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开展产学研合作等形式,培养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在“闽江学者奖励计划”中单列指标,支持高校遴选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作为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

  14.实施“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每年遴选一批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的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申请者自然科学类40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45周岁以下。每年评选50名左右,省教育厅为入选者提供一次性项目资助经费(自然科学类每人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3万元),入选者所在高校提供不少于1:1的配套经费。

  (四)提升青年教师实践能力

  15.实施高校青年教师实践能力提升计划。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5年资助1000名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其中本科院校600名,高职院校400名)到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社区进行为期半年至一年的挂职锻炼,支持青年教师开展与专业相关的实践应用和政产学研合作研究。各高校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加挂职锻炼,促进青年教师在社会实践中锻炼成长,力争到2017年示范性高职院校青年专业教师“双师型”比例达80%以上,一般高职院校达60%以上。

  16.组织高校青年教师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高校青年教师开展学习考察、志愿服务、调查研究等活动,为青年教师开展社会实践搭建平台,落实每名青年教师每年至少参加1次社会实践活动的要求。依托思政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拓展高校青年教师社会实践活动。

  (五)拓展青年教师国际视野

  17.实施“青年教师国际拓展计划”。从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中安排一定比例,每年选派50名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资助其到国(境)外知名高校培训进修,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能够参与国际合作研究,熟悉国际规则的创新型人才。鼓励高校加强与国(境)外大学和学术研究机构交流合作,加大高校公派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境)学习、进修、学术交流的力度。支持省重点建设高校建立海外优秀人才库,面向海外知名高校和一流学科选聘优秀青年教师。

  18.实施青年教师访问学者项目。从福建省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三项计划”专项经费中安排资金,每年选派150名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985”、“211”高校、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研究机构或大型企业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教学研究1年,提升青年骨干教师的科学创新能力和教学科研水平。

  (六)着力解决青年教师的实际问题

  19.优化青年教师成长环境。高校要结合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符合青年教师特点的用人机制,完善重师德、重教学、重育人、重贡献的考核评价机制,引导青年教师潜心教学科研,促进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体现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教师分配激励机制,保障青年教师合法权益,充分调动青年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0.搭建青年教师成长发展平台。改革用人机制,将在学术上有独立见解和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纳入学科领军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吸纳优秀青年教师参与重要学术活动、重大项目研究等,扩大青年教师参与国家、省重大人才计划、教学科研项目的比例。申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集体项目,应至少有1名青年教师作为主要完成者。支持青年教师主编50门省级高职教材,遴选一批优秀青年教师作为高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立“讲师直聘教授”制度,对于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青年教师予以破格晋升。鼓励高校在评选各类科研、教学项目工作中,设立青年教师专项,保证青年项目的比例及青年教师参与项目的比例达50%以上。

  21.关心解决青年教师实际困难。建立健全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青年教师、与青年教师谈心谈话制度。关注青年教师身心健康,建立健全青年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机构,健全青年教师心理问题预警、干预机制,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鼓励高校加快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和校外限价商品住房,2015年前福州地区大学新区等集中建设的公租房建成交付使用;加快推进筒子楼等危房改造,力争2015年前消除高校筒子楼等危房;支持高校购买商品房提供青年教师租住,减半收取或免收青年教师住房租金,为青年教师提供校外租住补贴;协调当地政府提供高校青年教师住房建设用地,在安排保障性住房和人才限价房时向高校青年教师倾斜;鼓励民办高校提高青年教师住房公积金保障水平。支持高校设立附属小学和幼儿园,或采取与地方政府共建、联办小学和幼儿园的办法,解决青年教师子女入学和入园困难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等学校要建立健全高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构建党委宣传部门牵头,组织、人事、教务、工会等部门协同配合,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具体实施,广大干部师生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形成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合力。要把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全面提高学校教育质量、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要把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纳入高等学校教育质量评估的重要内容。要大力宣传优秀青年教师的先进事迹,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青年教师,形成关爱青年教师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大经费投入。省财政设立专项经费用于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高校要根据学校事业发展,提高学校发展性投入中用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经费比例,并设立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切实落实本计划的各项配套经费。各高校要不断创新青年教师工作方式方法,多渠道筹措经费,为青年教师发展提供必要保障。

  (三)加强管理考核。各高校要建立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目标绩效考核制度,加强青年教师日常管理和指导,加强对本计划资助人选的管理,对资助人选做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大力表彰和奖励。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适时对本计划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将检查评估结果作为各校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评价指标,纳入高校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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