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 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1]90号)精神和《宁德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程序,并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拟聘用许贤芝同志,现予以公示:
硕士研究生:
数学系教师:许贤芝
公示时间:2013年7月1日-7月7日
公示电话:0593—2955135
0593—2565503
宁德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