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3年公开招聘(硕士)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试
1.考试内容与方式
考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考试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综合考核等方式。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在进行笔试、面试、综合考核时有所侧重。
应聘人数超过拟聘人数3:1的先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2.笔试
(1)笔试内容:国家公职人员和高校教师必备的知识(含时事政策)。
(2)笔试方式:现场闭卷笔试。
(3)笔试时间:120分钟。
(4)笔试总分:100分。
(5)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
(1)面试主要采取应聘演说、回答问题、讲课、写作、实验操作等方式。
应聘演说、回答问题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讲课(教师岗位)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创新意识和教师基本功(包括板书、语言表达能力和教态等);
写作(管理、辅导员、教学秘书、教辅等岗位)主要考核应聘者文字表达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实验(技能)操作(理工科教师、体育艺术教师、实验人员等岗位)主要考核应聘者动手(实践)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考试评委小组成员根据应聘者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均以百分制评定成绩,考试成绩按高低排出名次。
(3)面试成绩构成比例
①教师岗位:人文社科讲课占70%,应聘演说、答辩占30%;理工体育艺术讲课60%,实验(技能)20%,演说、答辩20%。
②管理、辅导员、教学秘书岗位应聘演说、答辩占50%,写作占50%。
③实验等技术性岗位应聘演说、答辩占30%,实践操作占70%;
④教辅岗位应聘演说、答辩占70%,实践操作占30%;
(4).面试各环节要求
①演说环节(时间约为5分钟):应聘演说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介绍(主要内容为个人简历、在校表现、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社会兼职等)、个人优势、工作设想等。
②回答问题环节(时间约为5分钟):提问问题分综合问题和专业问题两部分。专业问题由应聘者现场抽签确定,准备时间约为2分钟。应聘者应按要求回答问题。
③讲课环节(教师岗位,时间约15分钟):讲课内容和要求在面试前一天告知应聘者。
④实验(践)操作环节(时间约20分钟):实践操作内容和要求等提前30—60分钟告知应聘者。
⑤写作环节(时间约为90分钟):应聘者根据要求完成一篇应用文、一篇政论文(800字),题目从题库中抽取。
(5).评分办法
①演说、回答问题、讲课和实验操作: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为本环节成绩,并当场宣布。
②写作:考生姓名密封,评委在指定场所和时间阅卷评分。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主要采取查验应聘者档案和资料、向应聘者学校(单位)了解情况等方法,对进入面试人员的在校(单位)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教师岗位(含实验教师)综合考核在校表现、科研能力和毕业学校层次;辅导员、教学秘书岗位综合考核在校表现。
1、在校表现
(1)为中共党员的加10分。
(2)在学期间(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的在学期间,下同)获得市厅级、校级各类优秀、先进和表彰等荣誉称号(含个人和集体,下同)每项加10分;获得省部级各类优秀、先进和表彰等荣誉称号每项加20分;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每次加100分。
(3)各类技能竞赛(比赛)奖项
在学期间,在省部级(不含校级)各类专业比(竞)赛、表演、参展等获奖的主要参加者每次加10分(前二名);国家级各类专业比(竞)赛、表演、参展等获奖的主要参加者每次加20分(前五名)。非专业性比(竞)赛、表演、参展等获奖的加分按上述标准减半。
(4)奖学金
在学期间,获校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次加10分,获校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次加6分,获校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次加3分,不分等级的每次加6分。获国家奖学金按上述相应等级×3计算。
2、科研能力
在学期间,在学术刊物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的,每篇按下列标准加分:本科高校学报每篇加10分,中文核心期刊每篇加25分,国家一级刊物每篇加50分,SCI、EI等收录的每篇加100分。(同一篇文章按最高标准加分,不累计加分)。第二作者发表论文的分数减半。第三作者不给分。
在学期间,参加厅级科研课题或项目的(含获得相当级别的科研成果,下同),每项加10分,省部级科研课题或项目的,每项加50分,参加国家级科研课题或项目的每项加100分。科研课题或项目应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方可加分。科研课题或项目排名第一加满分,排名第二的分数减半(同一科研课题或项目按最高标准加分,不累计加分)。
3、毕业学校(学科、专业)层次
在学期间,所在学校为“985”高校、学科或专业的加30分;为“211工程”高校、学科或专业的加20分;境外(含港澳)高校酌情加分。(以上均要求为全日制毕业)
三、确定拟聘人员
1.按总成绩排序确定拟聘人员。
总成绩构成比例:
岗 位
| 面试成绩
| 考核成绩
| 总成绩
|
在校表现
| 科研能力
| 毕业学校
|
教师(实验教师)
| 100%
| 8%
| 20%
| 2%
| 130%
|
其他
| 100%
| 20%
| /
| /
| 120%
|
2.参加考试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虚假取消考试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拟聘用人员
在适当范围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五、身体检查
人事处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招聘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六、缺额递补
因各种原因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在相同岗位的入闱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递补。
七、监察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察监督。
宁德师范学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