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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下半年宁德师范学院指导教师岗位公开招聘面试细则
2012-12-16 00:00  

一、 面试评委构成

拟定评委7人,设主考官1人。

评委组成员:宁德师范学院领导及专家各1人,主管部门及人事部门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委5人。

二、面试形式

1、依照市人事局公布的2012下半年宁德师范学院招考入闱人员名单组织面试。

2、入闱考生以抽签形式确定面试顺序。

3、面试过程根据评委的提问进行答题。

三、面试内容、出题方式及参考分值

1、素养回答(时间约为10分钟)

出题方式:评委组当场出题(至少3道),由主考官对考生统一提问。

要求:考生当场作答。

参考分值:总分为12分,细项见评分表。

2、专业知识(时间约为5分钟)

出题方式:评委组确定四道专业答辩题目,考生现场抽签确定一道题目作答。

准备时间:3分钟以内。

要求:考生须从专业角度答题。

参考分值:总分为16分,细项见评分表。

3、歌唱技能(时间约为5分钟)

出题方式:评委组确定唱法类型及歌曲。

准备时间:1分钟。

要求:考生按照考题进行演唱。

参考分值:总分为24分,细项见评分表。

4、舞蹈技能(时间约为5分钟)

出题方式:评委组确定舞蹈题目。

准备时间:1分钟。

要求:考生按照考题进行舞蹈。

参考分值:总分为24分,细项见评分表。

5、钢琴技能(时间约为5分钟)

出题方式:评委组确定弹奏的曲目及难度。

准备时间:1分钟。

要求:考生按照考题弹奏。

参考分值:总分为24分,细项见评分表。

备注:面试题目由评委组考前30分钟出题(两套的面试题目,并随机抽取一套使用),主考官根据面试题目对考生统一提问,考生根据问题在规定时间内作答。

四、面试成绩统计方式

面试总分为100分,7位评委的单项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以此得出的平均分,为此考生的单项最终得分,5个单项成绩累计为此考生面试的最终得分。

五、面试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12年12月18日,15:00。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8-1号,宁德师范学院(旧校区)图书馆多媒体教室。

六、工作程序

1、面试前30分钟,评委和工作人员进入考场,确定并抽取面试题目,应试者入候考室。

2、面试:参加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3倍,在及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已在宁德人事人才网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如果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聘用计划数、没有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应试者按面试各环节要求答题,全体评委独立打分,应试者应在规定时间完成操作,超过时间由工作人员及时提醒或制止。

3、工作人员记分,成绩由主任评委向应试者当场公布。

七、考场纪律

1、应试者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⑴考生必须准时参加面试,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入围候考室参加面试,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按自动弃权处理。

⑵考生不得进行可能导致招聘单位或考官有失面试公正的活动。

⑶考生随带身份证,以及要求携带的其他有关材料,自觉接受验证。

⑷考生不得带有特别标志的装饰物。

⑸考生要遵守面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若有作弊行为,即取消其面试资格。通讯工具关闭后交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取回。

(6)考生不能携带与面试有关资料进场,面试时不能在试题上涂写,可在草稿纸上做准备。面试结束时,不准带走试题和草稿纸。

(7)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返回候考室,可以在面试考场参加旁听,不得向候考生传递有关面试信息。旁听时应遵守面试考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讲话或有其他影响考生回答问题的行为。

2、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⑴候考室工作人员,对考生要加强管理,不准对外联系,控制其活动范围,维护好秩序,帮助保管好考生资料和通讯工具。

⑵考场导考员要坚守岗位,凭有关证件把好人员出入,与面试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保证考场安全、安静。要认真负责引导考生从候考室到考场,并向主考官报告。

⑶场内记分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细致,准确无误地记录、计算考试成绩,核对无误后,认真填写《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并签名,经考场监督人员审核签名后,送主考公布。负责将有关表格送主考、监督员签字。

⑷考场内记时人员按主考官指令准确计时,并举牌提示,负责收发表格等工作。

3、面试考官必须遵守以下守则:

⑴面试考官必须具备一定的面试业务能力,必须责任心强、公道正派。

⑵禁止可能干扰面试工作公正性的请托,禁止擅自与考生约见。

⑶考官应正确理解和掌握面试题目的测评要素及测评标准,按照统一的评分标准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评分,不得相互商量和暗示,不打人情分、关系分。

⑷考官面试期间不得擅离考场,当考生面试进行时不得离开考官席,不得有影响面试正常开展的行为。

⑸面试工作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以保证考生在相同的条件下接受测评,避免偶然因素对测评效果的影响。

(6)考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面试试题、测评要素、参考答案等有关面试信息,保守工作秘密。

⑺考官必须自觉遵守面试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席的监督。

⑻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面试考官应及时予以批评教育或者撤换,直至取消考官资格。

4、主考工作职责:

⑴主持本考场的面试,全面负责本考场的工作。

⑵要求其他考官和考场工作人员遵守《面试工作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并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任务,宣布纪律。

⑶按面试工作流程主持每位考生面试。

⑷宣布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

⑸面试过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与监督员商议,提出处理意见。

(6)审核面试结果,并在有关表格上签名确认,以示负责。

5、监督人员工作职责:

⑴自觉遵守面试有关规定。

⑵熟悉和掌握事业单位面试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以及相关业务知识。

⑶对面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人员执行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⑷到达考场后负责监督考生抽签决定上场顺序,保管考生面试成绩汇总表,待最后一至二名考生时交登记员进行登分。向考生宣布纪律要求,对考生的着装打扮有异议的有权提出,联络导考员。

⑸负责监督面试考官抽签分组定位工作,宣布工作人员职责。配合主考官验证试卷密封,并当众拆封。

(6)为了保证对面试工作实施有效监督,监督人员不得与考生单独接触。

⑺监督检查面试的计分、登分、统分的准确性。《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经审核无误后,应签名确认,以示负责。

⑻及时纠正考官的违规行为,如发现评分异常,有权提出暂停面试建议,与主考官商议后,先由该考官作解析,如属评分异常,当场对违规考官提出警告,并责其重新评分。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提出处理意见。对面试的工作建议、意见和要求,应在面试空档时间提出。

⑼负责监督全体人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应及时向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工作主管部门及同级派驻的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6、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违者要严肃处理。

八、考场监督

由宁德市教育局、公务员局、宁德师范学院领导进行考场监督。

联系电话:0591-2565503

邮箱:ndsfxyrsc001@vip.163.com

附: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李政涛、倪榕霜、张 斌

宁德师范学院人事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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