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人事处
 首页 | 机构设置 | 政策法规 | 人才招聘 | 教师发展 | 职称工作 | 服务指南 | 下载中心 
  通知公告  
 
  站内搜索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教师发展>>政策文件>>正文
 
大专院校毕业生(转正)定级条件及服务流程
2021-02-26 15:30  

一、办理对象及条件

凡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属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不含“五大:函授、电大、夜大、网大、自考等”成人教育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定级。

(一)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定级;

(二)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见习半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定级。

二、办理流程及填写相关事项

(一)申报者填写《大专院校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附件1),填写模板见附件2。

(二)所在单位考核并填写考核意见:《审批表》中“小组群众评议意见”一栏由本单位同事代表填写,小组负责人签字。“基层组织意见”一栏,教学部门由二级党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管理部门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三)提交材料:《大专院校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一式2份(表格格式不能改变,双面打印)。

附件:

1.大专院校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

2.大专院校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填写模板)。

附件【大专院校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填写模板).xls已下载
附件【大专院校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xls已下载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宁德师范学院人事处 2007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