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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二届东侨开发区区管优秀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的通知
2019-06-10 18:32  

各有关人员:

现将《中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第二届东侨开发区区管优秀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评选办法>的通知》(东侨工委人才〔2019〕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评选不超过50名的区管优秀人才和区管优秀青年人才,给予“区管优秀人才”每人一次性2万元的奖励,给予“区管优秀青年人才”每人一次性1万元的奖励。

二、评选对象

1.优秀人才推荐人选年龄:男性不超过60周岁(1959年6月1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55周岁(1964年6月1日后出生);优秀青年人才推荐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6月1日后出生)。

2.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国家引才“千人计划”,省引才“百人计划”、省引进高层次人才ABC类、省优秀“百人计划”宁德市市管优秀(青年)人才、宁德市“天湖人才”一至三类、宁德市特支“百人计划”人才、宁德市乡土人才,不参加本届评选,自然纳入区管优秀人才管理。

3.往届区管优秀人才、青年人才不参加本届区管优秀人才、青年人才评选(往届青年人才可参加本届优秀人才评选)。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区管优秀人才、优秀青年人才推荐表》(附件2);

2.《区管优秀人才、优秀青年人才推荐汇总表》(附件3);

3.身份证复印件及反映人选业绩水平的著作、论文、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按目录装订成册,模板参考附件4);

(二)申报要求

1.请申报人员于6月15日(星期六)之内将推荐表(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ndsyjf@163.com,邮件标题以“学院+姓名+区管人才”命名,文件名格式为:申报类型—区直主管部门—所在单位—姓名(如:教育教学—教育局—宁德师范学院—吴某),电子文档类型统一为office word文档。

2.请申报人员于6月17日(星期一)中午之前将以上3份材料(附件2、3、4)纸质版(统一用A4纸)一式2份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504室),推荐表及汇总表的其中一份需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3.因此项工作时间较紧,不在规定时间申报电子版和纸质材料的不予受理申报。请拟申报人员勿必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申报过程如有疑问请与吴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952660(短号:6786)。

附件:

1.《中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第二届东侨开发区区管优秀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评选办法>的通知》(东侨工委人才〔2019〕1号);

2.《区管优秀人才、优秀青年人才推荐表》;

3.《区管优秀人才、优秀青年人才推荐汇总表》;

4.《封面及目录》。


                             人事处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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