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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乡村振兴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赴国(境)内外访学研修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8-08-28 15:40  

各二级学院: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资助“乡村振兴”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赴国(境)内外开展访学研修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18〕330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围绕我省“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领域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特别是“乡村振兴”规划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科技人才、文化人才、农技推广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以及我省各大院校、科研院所及乡村振兴企业人才等,择优选送到国(境)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企业及国家“千人计划”专家、“乡村振兴”先进地区等开展访学研修、科研合作、技术攻关或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等工作,为促进我省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二、资助条件

申报对象应政治可靠、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年龄一般在50周岁(含)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及以上学位(其中,“乡村振兴”规划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科技人才、文化人才、农技推广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等可适当放宽至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同等情况下,我省精准扶贫、特色农业、绿色农业、数字农业领域以及入选市级及以上农业农村人才工程或项目等人才,以及赴台港澳访学研修的,优先资助。

三、资助经费及保障

1.资助经费:确定为2018-2019年度资助人选者,人均资助5万元。

2.访学研修人员在培养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可以申请奖励或专利,涉及知识产权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访学研修人员在培养期间或培养期满后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视为已达到继续教育相关要求。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8月31日(星期五)之内将申报材料(需求情况表、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后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504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ndsyjf@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学院乡村振兴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赴国(境)内外开展访学研修推荐材料”。由于推荐工作时间紧迫,请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如无推荐人选,也请在QQ上回复。

联系人:吴新燕 联系电话:2952660(短号:6786)

附件:

1.福建省2018-2019年度“乡村振兴”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访学研修需求情况表

2.福建省2018-2019年度“乡村振兴”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访学研修需求汇总表

                                        人事处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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