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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2019-07-24 00:00  

一、主要职责

1、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本校实际,制定人事管理相关规定。

2、负责学校机构、编制、岗位的设置管理及人事调配工作。

3、负责教职工的工资、福利、保险及社会保障等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全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

5、负责学校师资队伍的规划、招聘、聘任、考核工作。

6、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和相关人才项目申报工作。

7、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培训、进修管理工作。

8、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考勤管理工作。

9、负责教师教学能力的发展及提升工作。

10、负责师德师风建设,统筹做好教师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

11、负责非在编人员的聘用与管理。

12、负责办理教职工辞职(解聘)、退休的有关手续。

13、负责学校人事信息的收集整理、系统管理及人事统计工作。

14、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的收集及归档。

15、负责人事文书资料的搜集、整理、立卷和归档。

16、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宁德师范学院人事处(加挂“党委教师工作部”牌子)内设5个机构。

1、综合科

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财产管理维护及各类印章管理;负责组织年度经费预算工作;负责有关人事文件的起草、编制及科室起草相关文件登记、管理等工作;负责校内机构设置、编制测算工作;负责组织教职工考勤、年度考核及奖惩管理工作;负责开具学校教职工的在职证明;负责组织各类人事综合数据的统计与报送工作,统筹做好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与维护;负责人事处网页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科级以下教职工人事档案收集及归档、查阅工作;负责人事文书材料的搜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负责学历、学位认证更改等工作;负责一般在职人员和在编高级职称人员因私出入境备案、审批等工作;负责全处年度、年中的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事科

负责教师员工招聘、人才引进等相关工作;负责校聘人员招聘等相关工作;负责新进人员的报批及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负责组织新进人员的试用期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新教师岗前培训,教师资格认定,学历、学位认证更改等工作;负责办理教职工调动、辞职(解聘)等工作;负责外聘兼职教授协议签订、考核等管理工作;协助师资职称科办理有关工作;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人才科(与人事科合署)

负责人才工作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我校人才工作的发展规划,负责人才有关制度文件的起草;负责省市有关人才政策的传达和落实;负责各类人才有关人选的资格审核及评审、申报;负责引进人才协议的签订;负责台湾全职教师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我校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市拔尖人才及优秀人才等的选拔、联系和管理工作;负责掌握各类人才信息,建立我校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分析有关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组织相关人才项目申报评选工作;负责外聘兼职教授协议签订、考核等管理工作;负责适时组织各二级学院召开人才会议,协调各有关单位制定引进人才、培养人才计划;负责人才慰问工作;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专技与聘用管理科

负责处理职称改革领导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职称评聘有关政策文件的起草、解读和来访信件处理等;负责组织实施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和聘任工作;负责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申报和聘任工作;负责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数安排使用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工作;负责教授延聘(续聘)、考核等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教职工返聘相关工作;负责省市职称评委库评委推荐和学校聘任委员成员的调整充实工作;负责学校各级评委会推荐会、聘任委员会等会议材料准备工作;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师资科(教师发展中心)

负责师资规划工作;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及有关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及各类专业资格认定;负责“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及认定工作;负责教职工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职员工培养、培训、访学进修等管理工作;负责教职工各类进修等报销审核工作;负责各类师资数据统计、分析、报送及备案工作;负责培训网络资源和平台的建设及日常维护;负责组织开展教学观摩、研讨交流及教学竞赛;负责党委教师工作部网页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师德师风建设,组织做好有关师德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教职工各类推优评先工作及奖励发放;负责做好教师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薪酬与社会保障科

负责办理学校教职工的工资待遇相关业务;工资材料核查归档工作;负责办理新职工报到起薪、离校人员停薪;办理学校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及各类保险等业务;负责学校教职工病事假工资管理;负责学校教职工人事信息库的完善工作;负责开具学校教职工的工资证明;负责教职工病号、生活困难户慰问等工作;负责教职工探亲假往返路费、新教师报到路费等报销审核工作;负责抚恤金、遗属补助的办理及发放;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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