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相关人员: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学历、学位更改审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处现开展2018年秋季学历、学位更改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送材料(全部用A4纸大小) (1)本人书写要求更改学历、学位的申请报告1份(模板见附件五); (2)在编人员填写《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4份(附件一,双面打印)及《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学前申报表》2份(附件二);校聘人员填写《校聘人员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2份(附件三、双面打印)、《校聘人员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学前申报表》2份(附件四); (3)拟更改学历的,需提供近30日内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 (4)拟更改学位的,需提供在“学位在线”为网站打印的学位证明材料2份; (5)毕业证书原件1份(包括原学历、学位证书和后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各2份; (6)当年入学的招生简章2份; (7)录取花名册复印件1份,须加盖录取院校公章(仅参加函授学习的人员提供); (8)同意设立远程教育教学点的批文复印件1份(仅参加远程函授学习的人员提供)。 二、报送时间 请相关人员准备好相关材料,并于2018年10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到人事处507,联系电话:0593-2952793。 附件一: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doc 附件二: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申报表.doc 附件三:校聘人员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doc 附件四:校聘人员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申报表.doc 附件五:学历学位更改申请书模板.doc 人事处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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