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福建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省内访问学者项目的通知》(闽教人[2007]1号)精神,为了进一步落实高校人才强校的战略,加强我省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的学术水平,促进高校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成长,省教育厅特设立“福建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省内访问学者项目”,选派部分青年骨干教师作为省内访问学者到省内具有明显优势的学科领域进行研修,入选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高职类可适当放宽要求);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任现职以来在省级CN刊物或大学本科学报正式发表论文2篇以上(高职类可适当放宽要求)。 请符合选派条件的对象填写好相关表格于1月30日前到我处报名。 有关选派对象的条件及相关规定请登录人事处网页(www.ndsz.net/rs/rs.htm)查询。 附件1:关于实施福建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省内访问学者项目的通知 附件2:关于做好首批福建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省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3:访问学者推荐表 附件4:招收计划目录 附件5:实施办法 人事处 2007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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