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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通过考核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条件及服务流程
2021-02-26 15:52  

一、办理对象及条件

凡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属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包括硕士生、博士生,不含“五大:函授、电大、夜大、网大、自考等”成人教育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申请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一)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申请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见习三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申请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见习三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申请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办理流程

(一)申报者填写《宁德市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附件1),填写模板见附件2。

(二)所在单位职称考核推荐组考核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核推荐组教学部门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管理部门以支部为单位,由本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专家及教职工代表组成,人数一般为5-7人,且为奇数。主要负责对本单位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推荐组由各单位经过民主程序产生并报人事处备案,任期不超过二年。

(三)所在单位填写考核意见:

1.申报教师、实验、教育管理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审批表》“所在单位考核意见”一栏,教学部门盖二级党委公章,管理部门盖支部公章。

2.申报工程、图书、会计、卫生等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审批表》“所在单位考核意见”一栏不用填,单位考核意见写在另外一张纸上,教学部门盖二级党委公章,管理部门盖支部公章。

(四)提交材料:

1.《宁德市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2份(表格格式不能改变,双面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大学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写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学历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上下载打印,有效期在申报时间近6个月以内),1寸证件照1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并用小袋子装好)。

附件:

1.宁德市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2.宁德市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填写模板)。

附件【宁德市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doc已下载
附件【宁德市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填写模板).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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