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及条件
凡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属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不含“五大:函授、电大、夜大、网大、自考等”成人教育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定级。
(一)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定级;
(二)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见习半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定级。
二、办理流程及填写相关事项
(一)申报者填写《大专院校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附件1),填写模板见附件2。
(二)所在单位考核并填写考核意见:《审批表》中“小组群众评议意见”一栏由本单位同事代表填写,小组负责人签字。“基层组织意见”一栏,教学部门由二级党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管理部门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三)提交材料:《大专院校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一式2份(表格格式不能改变,双面打印)。
附件:
1.大专院校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
2.大专院校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填写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