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及条件
凡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属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包括硕士生、博士生,不含“五大:函授、电大、夜大、网大、自考等”成人教育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一)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申请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见习三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申请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见习三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申请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一)申报者填写《宁德市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请注意:表格要双面打,表格格式不能改变,打印一式两份,所在单位意见手写)。
(二)申报工程、图书、会计、卫生等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表格中“所在单位考核意见“一栏不用填,单位考核意见写在另外一张纸上,并盖部门的章。
(三)申报讲师、实验师、教管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表格中的“所在单位考核意见”要写明“同意**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并盖上部门章。
《宁德市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写明“与原件相符”加盖所在单位公章);2寸照片2张1寸照片一张(用小袋子装好写上姓名),学历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上下载打印)。聘任协议书一式三份,双面打印。
《宁德市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写明“与原件相符”加盖所在单位公章));2寸照片2张1寸照片1张(用小袋子装好写上姓名)。聘任协议书一式三份,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