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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医学院教师等中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转评工作的通知
2022-01-19 16:20  

医学院:

根据《关于中等专业学校、教育学院联合组建或成建制并入高等学校后教师转换评聘相应聘务若干问题的规定》(闽教职改〔2000〕30号)《关于筹建宁德医学高等院校工作方案》(宁委办发〔2017〕26号)和《宁德师范学院医学院教师转换评聘高校教师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实施意见》(宁师院〔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医学院教师等中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转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评对象及条件

(一)转评对象:从事高校教学(含高职试点班,下同)、实验教学和教学管理等工作一年及以上,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计算办法:聘任时间从1月1日至12月31日计为1年)。

(三)评审条件:按照《宁德师范学院医学院教师转换评聘高校教师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实施意见》(附件4)执行。

(四)继续教育要求:自2016年起,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2016年以前仍按每年累计不少于72学时。

申报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医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将本通知和相关文件向教师公开,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

(二)申报人员应按照线上申请流程在线如实填写《宁德师范学院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宁德师范学院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明表》等表格,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详见附件1)。

申报表、简明表填写的内容应与所提供的支撑材料相一致。对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工作量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同时在全校范围予以通报。因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影响评审结果的,由申报人和所在单位自行负责。

  1. 医学院及相关部门对照申报人员提供的支撑材料对《申报表》《简明表》相关信息予以审核并签字(加盖公章)。

  2. 医学院要成立职称考核推荐小组(人数为5人或7人),受理申请材料,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逐项进行初审,查验是否齐全、真实、准确,并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推荐。要坚持标准、严把质量,真正把师德高尚、教育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工作责任心强,符合转评条件的教师推荐出来。职称考核推荐小组成员或者联络员若有变动,应重新报人事处备案。

    (四)医学院要将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申报评审、考核结果及推荐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材料提交时间和要求

    (一)医学院完成考核推荐及公示后报送《2022年医学院教师等中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公示照片(照片应清晰可见公示内容)和推荐情况说明等推荐材料纸质版各1份(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c2010507@163.com,邮件标题以“医学院第三轮转评推荐材料”命名,考核推荐相关材料见附件3。

    (二)申报人员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版,须经单位经办人审核,复印件标注“与原件相符”等字样并加盖公章。

    (三)以上纸质版材料请在3月11日(星期五)之前送至行政楼507人事处专技与聘用管理科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其它事项

    (一)医学院可登陆中国知网和国家新闻出版署(http://www.sapprft.gov.cn/)等相关网站对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进行网上检索,确认申报人员提供的刊物是否为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发行。发表在非法刊物或在相应期刊上检索不到的文章不能作为论文成果。

    (二)代表作送审鉴定结果分“已达到”“未达到”两类。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提交2篇代表作,代表作送审3名专家,鉴定结果须2个及以上“已达到”才能进入下一环节评审程序。

    附件:

    1.提交材料及申报人员相关表格

    2.2022年医学院教师等中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3.考核推荐相关材料

    4.《宁德师范学院医学院教师转换评聘高校教师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实施意见》

                    人事处

                2022年1月19日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医学院教师等中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转评工作的通知20220119.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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