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人事处
 首页 | 机构设置 | 政策法规 | 人才招聘 | 教师发展 | 职称工作 | 服务指南 | 下载中心 
  通知公告  
 
  站内搜索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人才招聘>>人才招聘>>正文
 
关于公开招聘辅导员助理的公告
2023-07-05 13:45  

因工作需要,拟招聘辅导员助理1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3届应届毕业生,学历本科及以上,持学位证,男女不限,专业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学生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

3.道德品质优秀,作风正派,身心健康;

4.困难生库的学生优先。

三、工作职责:

(1)协助专职辅导员老师完成带生工作,处理学校及学院布置的学生事务;

(2)协助指导学院本科生的党团、科创、志愿服务、就业、实践、心理、文体、宣传、新媒体等学生专项工作;

(3)要求入住学生公寓,开展“一站式”学生社区有关日常工作。

四、报名办法

报名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国泰大厦B-2层,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593-2861318。

报名采取:

1.电子邮件方式。报考者应在2023年7月9日17:00前,将报名表(附1寸正面免冠照片)、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ndhxpq@163.com。(注:邮件标题注明辅导员助理岗和姓名)。

2.现场报名方式。于2023年7月9日17:00前,提供应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相关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另交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五、工作待遇

用工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终止用工关系。办理“五险”,月薪4000元(含单位应缴纳的“五险”部分)。

六、其他事项

1.报名者应认真核对岗位条件,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有违法违纪受过处罚、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失信被执行的;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招聘的流程为:报名确认→资格复核→面试通知→面试考核→体检→择优聘用。

宁德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3年7月5日

附件【报名表.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宁德师范学院人事处 2007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