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文件《关于下达2017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的通知》(闽教人〔2017〕23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有关单位推荐、学校研究,同意推荐夏良玉等十六位同志为我校参训人员,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夏良玉、林启法、陈 峰、吴艳玲、毛雁明、董 晶、刘 芳、叶祖云、刘春雷、胡洪钧、张晓东、蒋 盈、陈丽冰、陈 今、吴梅芳、任永刚
(备选2人:袁仁意、赖建强)
公示时间:2017年5月2日至5月10日。
公示电话: 2952793(人事处) 2955135(纪检监察审计处)
宁德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