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配合宁德市组建新一届市级环境应急专家库工作,根据《宁德市环保局关于公开征集新一届市级环境应急专家库成员的通知》(宁市环应急[2017]11号)文件精神,开展推荐宁德市新一届市级环境应急专家库成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单位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管理、应急管理、应急处置、安全管理、化学及其相关专业等领域的知名学者和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
二、专家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
(二)熟悉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了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及基本程序,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能积极参加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环境应急管理相关课题研究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为各项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意见建议;
(三)具有高级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在其专业领域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从事环境应急行政管理领域10年以上、有丰富环境应急管理经验的在职及退休人员,熟知其所在专业或者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专业造诣较深;
(四)具有较丰富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能力、环境应急现场处置经历和一定的管理经验;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健康状况良好,能够保证正常参加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环境应急现场处置和环境应急咨询、评估等相关活动。
三、专家主要工作
(一)参与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二)协助处理突发环境事件,指导和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必要时参加现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
(三)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调查与损害评估,并提出环境修复建议;
(四)参与环境应急管理重大课题研究,参与环境应急相关预案、方案、规划的制定和评估;
(五)参与环境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
(六)承担其他与环境应急有关的工作。
四、征集程序
(一)凡符合上述要求和条件的专家,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经市环保局审定后,将在市环保局网上公示和公布专家名单。
(二)报名专家需填写申请表,个人申请者可以自行填写申请表向市环保局提出申请;以单位推荐申报的,由推荐单位征得推荐人同意后,统一汇总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向学校提出申请。
请各单位、相关个人根据征集条件和专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填写好《宁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库专家申请(推荐)表》(见附件),单位推荐于2017年4月28日前书面盖章报送至人事处(一式两份,一份推荐单位盖章,一份推荐单位不用盖章),同时发送电子版至wang254605104@qq.com邮箱(联系人:王明;电话:0593-2565507);个人自荐的于2017年5月5日前报送市环境应急中心(提交一份),同时电子版发送至环境应急中心邮箱(邮箱地址:ndhjyzx@126.com,联系人:郑晶,联系电话:0593-2628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