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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的通知
2017-03-21 10:46  

各系各部门:

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选聘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的通知》,决定选聘一批立法咨询专家,建立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选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法咨询专家选聘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选聘专业造诣深厚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领域专家和基层实践经验丰富的管理工作者。重点从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大中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市人大法工委及相关委员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法学会;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中,选聘从事法律方面教学和理论研究及城乡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的专家和实践经验丰富的管理工作者。

二、立法咨询专家选聘标准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二)有一定知名度、专业知识深厚的专家和管理工作者;

(三)在大中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工作的,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并在其工作领域享有较高声望;

(五)熟悉市情、社情、民情,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含本科以上学龄),热心参与地方立法工作;

(六)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三、立法咨询专家的主要任务

(一)对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及法规、规章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参加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调研、座谈、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法规、规章清理、评估;

(四)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征求本市意见的立法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参加市人民政府立法课题的研究、评审;

(六)其他重要的立法活动。

四、推荐程序

请各系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人选,如实、准确填写《宁德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人选报名表》,粘贴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实其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报名时间截止2017年3月24日。报名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等材料纸质文件2份和电子文档1份。

联系人:方老师,联系电话:0593-2952793,电子邮箱:190273777@qq.com

五、其他事宜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日常管理工作,并按照工作要求和程序,组织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开展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费用。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每届任期3年。市政府法制办原则上每3年组织一次评选和更新复核工作。

附件:宁德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人选报名表

人事处

2017年3月21日  

附件【宁德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人选报名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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