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宁师专校[2005]54号《宁德师专关于实施“教授培养工程”的暂行规定》精神,在各教学部门推荐、人事处审核的基础上,经校党委办公会议研究,同意赵峰、郑乃清、许敏雄、谢新暎等四位同志为我校第四批“教授培养工程”入选人员,刘雄同志享受“教授培养工程”入选人员待遇。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09年11月21日至27日。
公示期间欢迎来函、来电、电访反映情况。
公示电话:2955135(监审室) 2952793(人事处)
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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