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各单位:
根据《宁德师专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社会工作暂行规定》(宁师专校〔2008〕93号文)的精神,学校拟在11月底开展2008-2009学年度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社会工作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社会工作年度考核与学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凡不服从组织安排、没有完成本年度服务社会工作任务的,本学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优秀等次、不能评为各类先进、不能提拔任用,不能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2.请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宁德师专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社会工作学年度考核表》,经部门负责人、学工处、团委审核后于11月25日前汇总至人事处。
3. 《宁德师专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社会工作学年度考核表》可登录人事处网页下载。
附件:《宁德师专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社会工作学年度考核表》
人事处
200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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