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的通知》(闽教科〔2010〕16号)的精神,2010年教育厅分配我校理工科1名推荐名额,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在本领域的科学研究中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能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或科技前沿提出具有创新性的研究工作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从事本计划资助的研究工作;
4、在省内高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高级职称且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5、自然科学类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社会科学类不超过45周岁。
6、已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高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我省闽江学者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再申报本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