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各单位:
根据宁委办【2010】92号文件的精神,我校将组织落实在企业兼职任职的教师情况。请按照附件的格式如实上报。若不存在该情况,则在表格中写“无”(请注意领导人签字和单位盖章)。请于今天下午16点之前报送到人事处。
人事处
2010年12月9日
附件1:点击此处下载附件1
Copyright © 宁德师范学院人事处 2007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