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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1-04-12 00:00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组织实施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44号)及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教司关于组织实施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的通知》(闽教办高〔2011〕15号)精神,我校将组织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1.04.12-2011.04.14

二、申报条件

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职青年骨干教师

2、在本科高校担任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在高职、高专院校担任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3、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为人正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学术发展潜力大,有强烈的学术进取心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5、优先考虑省属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以及来自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普通高等学校的青年骨干教师

6、优先考虑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学术新人,以及业务能力突出同时又承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三、申报程序

1、登入“中国高等学校教师网”(www.ccf.edu.cn),点击右上角蓝色图标“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秘书处”,进入页面后点击左下角“表格下载”,下载并填写相应的表格。

2、将上述表格等有关申报及办班情况材料(含电子版)于2011年4月14日下班前报送人事处审核、盖章。

3、人事处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四、其他规定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培训方案和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

欢迎广大教师积极申报。

附件1关于组织实施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的通知

附件2转发教育部高教司关于组织实施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的通知

附件3“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培训方案

附件4“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实施办法

人事处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点击此处下载附件1

附件2:点击此处下载附件2

附件3:点击此处下载附件3

附件4:点击此处下载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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