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选派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闽教人〔2011〕23号)精神,2011年省教育厅分配我校1名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名额。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对于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40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1、请符合选派条件的对象尽快携带相关科研证明材料(推荐表及一览表先不提交)到我处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31日(本周四)。
附件1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选派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附件2 关于做好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