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1.考试内容与方式
考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试主要采取面试、写作和实验(践)操作等多种方式。考试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分别对被试者进行一种或多种方式的考试。对技术性强的岗位,重点测试其实验(践)操作能力。
(1)面试主要采取应聘演说、回答问题、讲课(教师岗位),应聘演说、回答问题主要考核应聘者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讲课(教师岗位)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创新意识和教师基本功(包括板书、语言表达能力和教态等)。
(2)写作(管理、教学秘书、教辅人员等岗位),写作主要考核应聘者文字表达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3)实验(践)操作(实验岗位;管理、辅导员、教学秘书、教辅人员等岗位是否增加该环节由用人部门确定)等方式,实验(践)操作主要考核应聘者动手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考试评委小组成员根据应聘者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以百分制的方式评定成绩。考试成绩按高低排出名次。
2.考试成绩构成比例
(1)教师岗位讲课占70%,演讲、答辩占30%;
(2)实验等技术性岗位演讲、答辩占50%,实践操作50%;
(3)其他岗位演讲、答辩占40%,写作40%,实践操作占20%。
3.考试各环节要求
(1)演说环节(时间约为5分钟)
应聘演说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介绍(主要内容为个人简历、在校表现、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社会兼职等)、个人优势、工作设想等。
(2)回答问题环节(时间约为5分钟)
提问问题分综合问题和专业问题两部分,综合问题由评委小组组长提问。专业问题由应聘者现场抽签确定,准备时间3分钟。应聘者应按要求回答问题。
(3)讲课环节(教师岗位,时间约20分钟)
讲课内容和要求在面试前一天告知应聘者。
(4)实验(践)操作环节(时间约20分钟)
实践操作内容和要求等在应聘者开始实践操作前30—60分钟告知。
(5)写作环节(时间约为90分钟)
应聘者根据要求完成一篇1000字左右的政论文,题目从题库中抽取。
4.评分办法
(1)演说、回答问题、讲课和实验(践)操作成绩由评委按百分制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为本环节成绩。演说、回答问题、讲课和实验(践)操作成绩由面试评委组长当场宣布。
(2)写作成绩按百分制打分。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主要采取查阅应聘者档案和资料、向应聘人员学校(单位)了解情况等方法,对进入面试人员的在校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内容构成
综合考核由科研、在校表现两部分构成。科研占总成绩的20%,在校表现占总成绩的10%。在校表现包含各项优秀、先进和表彰等荣誉;各项技能竞赛(比赛)奖项;奖学金;毕业学校层次四个方面。
(1)科研
在学期间(要求全日制博士以上学历和博士以上学位的岗位,只计算在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岗位,只计算在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的岗位,只计算在大学本科学习期间,下同),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的,每篇按下列标准加分:CN刊物每篇加5分,核心期刊每篇加10分,国家一级刊物每篇加20分,SCI、EI等收录的每篇加40分。论文为第一作者加满分,为第二作者得分减半,为第三作者不加分(同一篇文章按最高标准加分,不累计加分)。
在学期间,参加省部级科研课题或项目的(含获得相当级别的科研成果,下同),每项加10分,参加国家级科研课题或项目的每项加30分。科研课题或项目应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方可加分。科研课题或项目排名第一加满分,排名每后一名减3分(同一科研课题或项目按最高标准加分,不累计加分)。
(2)在校表现
①为中共党员的加10分。
②各类优秀、先进和表彰等荣誉称号
在学期间获得省部级(含校级)各类优秀、先进和表彰等荣誉称号每次加8分;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每次加20分。
③各类技能竞赛(比赛)奖项
在学期间,在省部级(不含校级)各类专业比赛、表演、参展等获奖的主要参加者每次加10分(前二名);国家级各类专业比赛、表演、参展等获奖的主要参加者每次加20分(前五名)。非专业性比赛、表演、参展等获奖的加分按上述标准减半。
④奖学金
在学期间,获校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次加10分,获校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次加6分,获校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次加3分,不分等级的每次加6分。
⑤毕业学校(学科、专业)层次
在学期间,所在学校为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10所入选高校的加50分;为985院校、学科或专业加35分;为211工程院校、学科或专业加25分(以上均要求为全日制毕业)。
非专业性比赛、表演、参展等获奖的得分按上述标准减半。
2.一个岗位考试总成绩前两名的计算综合考核成绩。
五、确定拟聘人员
1.确定合格线
考试合格线为60分。如一个岗位只有一个应聘者的,考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2.总成绩构成
应聘者总成绩由考试成绩、在校表现、科研等三部分构成各部分成绩比例构成如下:
总成绩构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