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德市公务员局《关于转发<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开展二○一一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职务)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宁人发[2011]100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考核合格,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且按照人事部门规定完成岗位继续教育培训的工勤人员和派遣合同的聘用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均可报名参加相应工种技术等级岗位(职务)考核。具体条件如下:
1.已转正定级未取得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应参加初级工的考核。
2.在本工种初级工岗位上工作满五年;或工种年限满十年并取得本工种初级工资格未满五年的,可申报本工种中级工的考核。
3.在本工种中级工岗位上工作满五年;或工种年限满二十年并取得本工种中级工资格未满五年的,可申报本工种高级工的考核。
4.在本工种高级工岗位上工作满五年并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技师课程班结业);或在本工种岗位上工作年限满二十五年,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取得本工种高级工资格的,可申报技师的考核。
符合以上条件者,6月20前,可到人事处查阅相关文件或直接登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办公室网站(Http://gk.fjrs.gov.cn)了解情况并进行网络报名。在网上填写《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登记表》,信息核对无误后打印下载,经学校盖章后于6月20日前报市工考中心进行信息确认。对于网络报名有困难的人员,可在6月13日到20日带相关材料到市工考办网络报名服务窗口在相关人员的指导下报名。
2011年工人技术等级考试实行滚动考试管理,即报考人员参加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在连续两年期限内完成三个科目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可取得申报工种等级资格证书。滚动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凡符合免试条件的不参加滚动考试。
1.由于工种岗位归并或分解的原因,原取得本工种等级资格的年限可合并计算。
2.凡2011年12月底达到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原则上不参加技术等级、技师(职务)岗位升级。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