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1〕47号】精神,现将我校2011年福建省高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我校学术骨干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1、申请省内访问学者且符合条件者,按照《2011年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招收计划目录》查询有关访学事宜(请点击附件1)。
2、申请省外访问学者且符合条件者,按照教育部今年公布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项目国内访问学者接受学校、学科、指导教师及课题名称目录》与《高等学校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接受学校、学科、指导教师及课题名称目录》查询有关访学事宜(可登陆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国内访问学者”栏目查询)。
3、申请者下载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2),经所在系研究同意后,将推荐表(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于2011年5月26日前报送人事处。同时附上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四、有关工作要求按《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执行。
附件:1、2011年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招收计划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