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人事处
 首页 | 机构设置 | 政策法规 | 人才招聘 | 教师发展 | 职称工作 | 服务指南 | 下载中心 
  通知公告  
 
  站内搜索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报送2012年高校教师等高级和教育管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2012-02-16 00:00  

各单位:

2012年高校教师等高级和教育管理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已开始,根据闽教人[2011]98号和闽教职改[2011]51号文精神,今年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和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和评审办法,原则上仍按照闽教职改〔1997〕010号、闽教职改〔1998〕012号文及相关系列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相关职改文件并按宁师院职改[2012]1号文中安排的时间进行,各申报人员要及时报送材料,并注意以下事项:

1、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高级和教育管理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按EXEL表格填写打印,经院职改办审核无误后,录入到高校职称评审系统中,生成上报文件后交院 职改办汇总。

2、相关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按目录、硕士学位、学历、学士学位、学历、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现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书、外语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进修、培训证书及获奖证书等顺序整理,用论文夹装成册。

3、继续教育证书每年应达到的最低培训学时、内容、培训单位填写清楚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月25日前交院职改办汇总并报市公务员局验印。

4、申报人员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实行网上检索,将学术刊物、著作与网上检索页一同附上,未经网上检索、验证的不予受理。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均需手写。

申报参评其他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工作同时进行。

人事处

2012年2月15日

可下载的附件:

1、闽教人[2011]98号文(高级评审工作安排)

2、闽教职改[2011]51号文(教育管理评审工作安排)

3、宁师院职改[2012]1号文

4、教学工作量登记表及档案袋封面、封底

5、2012年高级职称评审表格(教师、实验、教育管理)

6、2012年教育管理中级职称表格

7、职称管理系统数据采集软件(到人事处办公室拷贝)

附件1:点击此处下载附件1

附件2:点击此处下载附件2

附件3:点击此处下载附件3

附件4:点击此处下载附件4

附件5:点击此处下载附件5

附件6:点击此处下载附件6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宁德师范学院人事处 2007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