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我校2011年度“教授培养工程”评选工作即将开始,请各教学单位按照《宁德师专关于实施“教授培养工程”的暂行规定》(宁师专校〔2005〕54号文)的要求,做好组织和推荐工作。
请有关单位于1月9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包括《入选教授培养工程申请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报送我处。(《入选教授培养工程申请表》可登录人事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1: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实施教授培养工程的暂行规定
人事处
二零一二年一月五日
附件1:点击此处下载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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