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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系电气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自动控制)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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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系艺术类教师(本科阶段为舞蹈专业)、结构工程(钢筋混凝土结构和施工技术与管理方向)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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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应聘者提前一天到我校人事处报到,面试具体内容和要求届时告知;
2.面试确切时间以当天公布为准,请考生提前1个小时到达面试现场。
考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试主要采取笔试、面试、写作和实验(践)操作等多种方式。考试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分别对被试者进行一种或多种方式的考试。对技术性强的岗位,重点测试其实验(践)操作能力。
所有符合招聘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和硕士以下学位的毕业生均需参加笔试,符合招聘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内容:国家公职人员和高校教师必备的知识(含时事政策)。
(5)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按岗位以成绩高低排名,达合格线3人以内的全部进入面试;达合格线超过3人以上的,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按成绩从高到低拟定面试人选。
(6)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1)面试主要采取应聘演说、回答问题、讲课(教师岗位)等方式,应聘演说、回答问题主要考核应聘者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讲课(教师岗位)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创新意识和教师基本功(包括板书、语言表达能力和教态等)。
(2)写作(管理、教学秘书、教辅人员等岗位),写作主要考核应聘者文字表达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3)实验(践)操作(实验岗位;管理、辅导员、教学秘书、术科教师、教辅人员等岗位,是否增加该环节由用人部门确定)等方式,实验(践)操作主要考核应聘者动手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乒乓球教师(教练)实践操作面试以现场比赛为主。
(4)考试评委小组成员根据应聘者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以百分制的方式评定成绩。考试成绩按高低排出名次。
(2)实验等技术性岗位演讲、答辩占50%,实践操作50%;
(3)其他岗位演讲、答辩占40%,写作40%,实践操作占20%。
应聘演说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介绍(主要内容为个人简历、在校表现、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社会兼职等)、个人优势、工作设想等。
提问问题分综合问题和专业问题两部分。专业问题由应聘者现场抽签确定,准备时间3分钟。应聘者应按要求回答问题。
实践操作内容和要求等在应聘者开始实践操作前30—60分钟告知。
应聘者根据要求完成一篇1000字左右的政论文,题目从题库中抽取。
(1)演说、回答问题、讲课和实验(践)操作成绩由评委按百分制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为本环节成绩。演说、回答问题、讲课和实验(践)操作成绩由面试评委组长当场宣布。乒乓球教师(教练)实践操作按现场比赛成绩。
综合考核主要采取查阅应聘者档案和资料、向应聘人员学校(单位)了解情况等方法,对进入面试人员的在校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②在学期间(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的在学期间,下同)获得省部级各类优秀、先进和表彰等荣誉称号(含个人和集体,下同)每项加20分;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每次加100分。
在学期间,在省部级(不含校级)各类专业比赛、表演、参展等获奖的主要参加者每次加10分(前二名);国家级各类专业比赛、表演、参展等获奖的主要参加者每次加20分(前五名)。非专业性比赛、表演、参展等获奖的加分按上述标准减半。
在学期间,获校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次加10分,获校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次加6分,获校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次加3分,不分等级的每次加6分。
在学期间,所在学校为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10所入选高校的加50分;为“985”高校、学科或专业加30分;为“211工程”高校、学科或专业加20分(以上均要求为全日制毕业)。
在学期间,在学术刊物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的,每篇按下列标准加分:本科学报每篇加10分,中文核心期刊每篇加25分,国家一级刊物每篇加50分,SCI、EI等收录的每篇加100分。(同一篇文章按最高标准加分,不累计加分)。第二作者发表论文的分数减半。第三作者不计分。
在学期间,参加厅级科研课题或项目的(含获得相当级别的科研成果,下同),每项加10分,省部级科研课题或项目的,每项加50分,参加国家级科研课题或项目的每项加100分。科研课题或项目应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方可加分。科研课题或项目排名第一加满分,排名第二的分数减半(同一科研课题或项目按最高标准加分,不累计加分)。
考试合格线为60分。如一个岗位只有一个应聘者的,考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硕士研究生应聘者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科研能力、在校表现等四部分构成;博士研究生单独计算成绩,其成绩由面试成绩、科研和在校表现等三个部分组成,
3.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数、岗位要求以及考试、 考核结果,按岗位以总成绩从高到低拟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国家重点大学、重点学科毕业生;同属国家重点大学优先聘用表现优秀、专业学习成绩好,发表论文质量高和数量多的毕业生。
4.校党委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5.参加考试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虚假,则取消考试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请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带上个人简历、本人就业报到证(往届)、毕业证(包括本科、硕士、博士)、学位证(包括学士、硕士、博士)、宁德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就业推荐表(应届)、课程原始成绩单(包括本科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博士研究生阶段)以及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和社会兼职等)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不全者取消笔试和面试资格。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对象为未就业毕业生,因此往届毕业生中未就业者方可前来应聘。笔试、面试时应随带就业报到证原件,未带就业报到证原件的视为已就业,取消笔试、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