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聘实施方案
(一)考试
1.考试内容与方式
考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试主要采取笔试、面试、写作和实验(践)操作等多种方式。考试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分别对被试者进行一种或多种方式的考试。对技术性强的岗位,重点测试其实验(践)操作能力。
应聘人数超过拟聘人数3:1的,先进行笔试,成绩前3名者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1)笔试内容:国家公职人员和高校教师必备的知识(含时事政策)。
(2)笔试方法:采取闭卷形式。
(3)现场笔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
(4)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5)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按岗位以成绩高低排名,达合格线3人以内的全部进入面试;达合格线超过3人以上的,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按成绩从高到低拟定面试人选。
2.面试
(1)面试主要采取应聘演说、回答问题、讲课(教师岗位)等方式,应聘演说、回答问题主要考核应聘者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讲课(教师岗位)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创新意识和教师基本功(包括板书、语言表达能力和教态等)。
(2)写作(管理、教辅人员等岗位),写作主要考核应聘者文字表达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3)实验(践)操作(实验岗位;管理、辅导员等岗位是否增加该环节由用人部门确定)等方式,实验(践)操作主要考核应聘者动手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考试评委小组成员根据应聘者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以百分制的方式评定成绩。考试成绩按高低排出名次。
3.面试成绩构成比例
(1)教师岗位讲课占70%,演说、答辩占30%;
(2)实验等技术性岗位演说、答辩占50%,实践操作50%;
(3)其他岗位演说、答辩占40%,写作40%,实践操作占20%。
4.考试各环节要求
(1)演说环节(时间约为5分钟)
应聘演说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介绍(主要内容为个人简历、在校表现、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社会兼职等)、个人优势、工作设想等。
(2)回答问题环节(时间约为5分钟)
提问问题分综合问题和专业问题两部分。专业问题由应聘者现场抽签确定,准备时间3分钟。应聘者应按要求回答问题。
(3)讲课环节(教师岗位,时间约20分钟)
讲课内容和要求在面试前一天告知应聘者。
(4)实验(践)操作环节(时间约20分钟)
实践操作内容和要求等在应聘者开始实践操作前30—60分钟告知。
(5)写作环节(时间约为90分钟)
应聘者根据要求完成一篇1000字左右的政论文,题目从题库中抽取。
5.评分办法
(1)演说、回答问题、讲课和实验(践)操作成绩由评委按百分制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为本环节成绩。演说、回答问题、讲课和实验(践)操作成绩由面试评委组长当场宣布。
(2)写作成绩按百分制打分。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主要采取查阅应聘者档案和资料、向应聘人员学校(单位)了解情况等方法,对进入面试人员的在校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内容构成
综合考核由在校表现和科研能力两部分构成。
(1)在校表现
①为中共党员的加10分。
②在学期间(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的在学期间,下同)获得市厅级、校级各类优秀、先进和表彰等荣誉称号(含个人和集体,下同)每项加10分;获得省部级各类优秀、先进和表彰等荣誉称号每项加20分;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每次加100分。
③各类技能竞赛(比赛)奖项
在学期间,在省部级(不含校级)各类专业比赛、表演、参展等获奖的主要参加者每次加10分(前二名);国家级各类专业比赛、表演、参展等获奖的主要参加者每次加20分(前五名)。非专业性比赛、表演、参展等获奖的加分按上述标准减半。
④奖学金
在学期间,获校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次加10分,获校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次加6分,获校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次加3分,不分等级的每次加6分。
⑤毕业学校(学科、专业)层次
在学期间,所在学校为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10所入选高校的加50分;为“985”高校、学科或专业加30分;为“211工程”高校、学科或专业加20分;境外(含港澳)著名高校酌情加分(以上均要求为全日制毕业)。
2.每个岗位入围面试的人员计算综合考核成绩。
(2)科研能力
在学期间,在学术刊物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的,每篇按下列标准加分:本科学报每篇加10分,中文核心期刊每篇加25分,国家一级刊物每篇加50分,SCI、EI等收录的每篇加100分。(同一篇文章按最高标准加分,不累计加分)。第二作者发表论文的分数减半。第三作者不给分。
在学期间,参加厅级科研课题或项目的(含获得相当级别的科研成果,下同),每项加10分,省部级科研课题或项目的,每项加50分,参加国家级科研课题或项目的每项加100分。科研课题或项目应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方可加分。科研课题或项目排名第一加满分,排名第二的分数减半(同一科研课题或项目按最高标准加分,不累计加分)。
(三)成绩构成
面试成绩
| 考核成绩
| 总成绩
|
在校表现
| 科研能力
|
100%
| 10%
| 20%
| 130%
|
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聘实施方案
(一)面试与考核的内容与方式
1.内容:
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和实践技能。
2.方式:
1、面试。占总成绩的70%。主要采取演说、答辩、讲课和实验(践)操作等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课堂教学能力、动手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综合考核。占总成绩的30%。主要采取查阅应聘者档案和资料、向应聘人员学校(单位)及导师了解情况等方法,对在校其间的德才表现、科研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
(1)在校表现:
①为中共党员的加10分。
②在学期间获得省部级各类优秀、先进和表彰等荣誉称号每项加20分;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每次加100分。
③博士研究生毕业于“985”高校、学科或专业的加30分,“211工程”高校、学科或专业毕业的加20分;境外(含港澳)著名高校酌情加分(以上均要求为全日制毕业)。
(2)科研能力
毕业论文被评为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录取。
在学期间,在学术刊物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的,每篇按下列标准加分:本科学报每篇加10分,中文核心期刊每篇加25分,国家一级刊物每篇加50分,SCI、EI等收录的每篇加100分。(同一篇文章按最高标准加分,不累计加分)。第二作者发表论文的分数减半。第三作者不给分。
在学期间,参加厅级科研课题或项目的(含获得相当级别的科研成果,下同),每项加10分,省部级科研课题或项目的,每项加50分,参加国家级科研课题或项目的每项加100分。科研课题或项目应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方可加分。科研课题或项目排名第一加满分,排名第二的分数减半(同一科研课题或项目按最高标准加分,不累计加分)。
(二)总成绩构成
面试成绩
| 考核成绩
| 总成绩
|
在校表现
| 科研能力
|
70%
| 10%
| 20%
| 100%
|
宁德师范学院
二O一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