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的通知
为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进一步增强高校科技创新和服务海西的能力,省教育厅决定继续组织开展“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自然科学类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社会科学类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条件和申报要求依照闽教科[2011]1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请各单位于4月10日前将《推荐人选的名单一览表》及《申请书》发送电子文档发至:190273777@qq.com。
注:推荐人员材料由所属部门收齐后向人事处报送,校领导相关推荐材料由党政办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