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
教学秘书、辅导员(详见《宁德师范学院2013下半年公开招聘启事》)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胜任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等其他条件(详见《宁德师范学院2013下半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具体时间见《宁德师范学院2013下半年公开招聘启事》)
(二)资格审查
(详见《宁德师范学院2013下半年公开招聘启事》)
(三)考试
1.考试内容与方式
考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
应聘人数超过拟聘人数3:1的,先进行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2.笔试
(1)笔试内容:国家公职人员和高校教师必备的知识(含时事政策)。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3)现场笔试时间为2小时。
(4)笔试总分为100分。
(5)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
(1)面试主要采取应聘演说、综合与专业答题、写作等方式。
应聘演说,综合与专业答题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写作主要考核应聘者文字表达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2)面试成绩构成比例:应聘演说、综合与专业答题占60%(成绩按百分制打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写作占40%。
(3)面试各环节要求
①演说环节(时间约为5分钟):应聘演说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介绍(主要内容为个人简历、在校表现、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社会兼职等)、个人优势、工作设想等。
②综合与专业答题(时间约为5分钟):提问问题分综合问题和专业问题两部分。专业问题由应聘者现场抽签确定,准备时间3分钟。应聘者应按要求回答问题。
③写作环节(时间约为90分钟):应聘者根据要求完成一篇1000字左右的政论文,题目从题库中抽取。
(5)评分办法
①应聘演说、综合与专业答题成绩由评委按百分制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为本环节成绩,成绩当场宣布。
②写作实行盲评,成绩按百分制打分。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主要采取查阅应聘者档案和资料、向应聘人员学校了解情况等方法综合考核在校表现、科研能力和毕业学校层次。
1、在校表现
(1)在学期间(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的在学期间,下同)获得市厅级、校级各类优秀、先进和表彰等荣誉称号每项加10分;获得省部级各类优秀、先进和表彰等荣誉称号每项加30分;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每次加100分。集体项目(前三名)按50%加分。
(2)各类技能竞赛(比赛)奖项
在学期间,在省部级(不含校级)各类专业比赛、表演、参展等获奖的主要参加者第一名加30分,第二名加20分;国家级各类专业比赛、表演、参展等获奖的主要参加者第一名加100分,第二名加80分,第三名加60分。
(3)应聘辅导员岗位在学期间担任班长、班级团支书、系团委、学生会副部长以上的加20分,校团委、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加30分。
2、毕业学校(学科、专业)层次
在学期间,所在学校为“985”高校、学科或专业的加30分;为“211工程”高校、学科或专业的加20分;境外(含港澳)著名高校相应加分。(以上均要求为全日制毕业)
3、科研能力
在学期间,在学术刊物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的,每篇按下列标准加分:本科高校学报每篇加10分,中文核心期刊每篇加30分,国家一级刊物每篇加60分,EI收录的每篇加60分,SCI收录的每篇加100分。(同一篇文章按最高标准加分,不累计加分)。第二作者发表论文的分数减半。第三作者不加分。
在学期间,参加厅级科研课题或项目的(含获得相当级别的科研成果,下同),每项加10分,省部级科研课题或项目的,每项加50分,参加国家级科研课题或项目的每项加100分。科研课题或项目应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方可加分。科研课题或项目排名第一加满分,排名第二的分数减半,排名第三的不加分(同一科研课题或项目按最高标准加分,不累计加分)。
(五)确定拟聘人员
1.按总成绩排序确定拟聘人员。
总成绩构成:
岗 位
| 面试成绩
| 考核成绩
| 总成绩
|
在校表现
| 学校层次
| 科研能力
|
教学秘书、辅导员
| 100%
| 8%
| 2%
| 10%
| 120%
|
2.参加考试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虚假取消考试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
在适当范围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七)身体检查
人事处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四、监察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人员对考试进行全程监察监督。
宁德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