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条件考生名单
序号
| 招聘岗位
符合条件考生名单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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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学系教学秘书:徐翠、吴连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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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物系教学秘书:周银珠、朱云、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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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体育系教学秘书:郑滢滢、史登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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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辅导员:邓艳钦、林承杰、祁燕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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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纳考试考务费用有关事项
1.考生须在2013年11月11日早晨10:00前交纳考试考务费用。按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规定,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80元,未交纳和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考务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考试考务费以银行汇款的方式交至我校财务处,发票待笔试或面试时发给。
开 户 名:宁德师范学院
账 号:3500 16824 33059 66666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德分行营业部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姓名和应聘岗位。
2.请应聘者提前一天(即11月11日17:00前)到我校人事处(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号,宁德师范学院行政楼5层人事处503;可乘坐20路公交车到达)报到,且带上以下材料:
宁德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本人就业报到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已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的应附硕士、本科等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暂未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应附本科等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课程原始成绩单(包括本科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和其他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和社会兼职等)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按以上顺序先整理好,便于报到时现场审核。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与材料不全者取消笔试和面试资格。
3.面试具体日期暂定于2013年11月12日早晨9点,面试具体安排届时见11月11日下午人事处503门口公告。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对象为未就业毕业生,因此未就业者方可前来应聘。非应聘毕业生笔试、面试时应随带就业报到证原件,未带就业报到证原件的视为已就业,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联系电话:0593-2565503
联系人:陈老师
电子邮箱:ndsfxyrsc001@vip.163.com
再次提醒:交纳考试考务费用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1日早晨10:00。
宁德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