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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宁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3-10-05 00:00  

各有关人员:

接宁德市公务员局通知,即日起开展201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申报条件

2011年1月1日之后引进的符合宁委[2010]81号八类高层次人才对象,均可申报引进高层次人才身份认定。

我校(含引进、调动、公开招聘)符合八类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以下对象:

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高级技师;其他符合《宁德市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和《宁德市引才聚智千人计划》确认的紧缺专业人才。

二、申报表格材料

(一)相关表格

企事业单位申报认定引进高层次人才身份所填写的表格,除事业单位编制内引进的第8类符合当年度《宁德市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高层次人才填写《引进人才身份确认表》(附件一)外,其余的填写《宁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二)。确认表或申请表一式四份,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市直主管部门、本人档案各存一份。

(二)相关材料

企事业单位申报引进高层次人才身份认定,需提供引进人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供护照、留学回国人员来闽工作通知书或留学回国身份认定审核表或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人员证明等材料。按不同类别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对象,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事业单位申报第7-8类引进高层次人才,属于调入的需提交组织或人事部门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属于新招聘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

三、报名时间

凡符合条件人员请于2013年10月8日前将相关表格及材料提交人事处陈老师(0593-2565503)

四、优惠政策

参照附件《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构筑环三人才高地的若干意见》

友情提示: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务必先认真阅读有关文件和说明,再按要求填报有关表格。因为信息填报错误和错过报名时间等原因造成申报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附件:1、引进人才身份认定表

2、宁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3、宁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简明表

4、《关于做好宁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5、《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构筑环三人才高地的若干意见》

人事处

2013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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