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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4-03-19 00:00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的通知》(闽教科〔2014〕9号)精神,我校将开展2014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教师条件

1、年龄

不超过3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科研能力与成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理工科

① 获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前1名;或是国家级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参加者。

② 论文: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收录。

③ 取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④ 主持承担过省部级重点项目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其它部委项目。

(2)文科

① 论文:中国社会科学院及其所属研究所主办的刊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指定的刊物、及被SCI、EI(核心版)、SSCI、A&HCI四大检索系统收入的学术论文。 艺术及体育学科必须发表在《美术》、《音乐研究》、《中国音乐学》、《文艺研究》、《体育科学》、《教育研究》刊物上。

②获得省级以上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前1名。

③主持承担过省部级重点项目,或国家其它部委项目。

3、未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高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我省闽江学者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支持的教师。

二、推荐时间

2014.03.18-2014.04.04

三、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报名者将《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计划申请书》、《2014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学校推荐人选名单》(见左下角附件)以及相关研究成果证明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经部门领导审阅后,于2014年4月14日前报送人事处(材料均为一式两份),同时将电子版《申请书》及《名单》发送到25533280@qq.com

2.校内审核

人事处汇总报名人员情况,上报学校审核,确定我校推荐人员名单。

4.上报省教育厅

2014年4月4日我校将推荐人员名单上报福建省教育厅。

请各单位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并开展2010年度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10〕1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 “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的通知》(闽教科〔2011〕9号)的规定积极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

人事处

2014年3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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