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宁德市事业单位第二轮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宁委办[2013]131号)、宁德市公务员局《关于调整宁德师范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函》(宁人复[2014]39号)和《宁德师范学院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第二轮岗位设置聘用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和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核准和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此次岗位设置范围;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聘用条件和要求
(一)被聘用人员必须同时符合各类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和本岗位具体任职条件。
(二)被聘用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近三年年度考核或一个聘期考核合格以上。
(三)对于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的岗位,应符合国家对职(执)业资格的要求。
(四)分类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以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学术资历、学术贡献和学术影响等因素,体现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就和贡献,具体条件见《宁德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2、管理岗位任职条件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现行干部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德才素质、能力业绩、工作效率、管理水平等因素,具体条件见《宁德师范学院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3、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以现行工勤技术等级评定有关规定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技能水平和服务质量,具体条件见《宁德师范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4、管理岗位附设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按所附设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不同分别参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与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定级入档条件执行。
5.申报聘任相应岗位任职年限及任职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至2014年5月31日。
三、岗位聘用工作程序(以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程序为准)
(一)公布岗位:学校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包括岗位职责、岗位职数和聘用条件。
(二)申请应聘: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核:人事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竞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四)考察推荐:各单位岗位聘用推荐工作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或竞聘上岗,组织群众评议,根据结果择优提出岗位推荐人选并经系(部)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五)评议提名: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评议小组进行评议,提出各类岗位与职级拟聘人员建议名单。
(六)初步确定: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初步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七)公示监督:拟聘人员名单初步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查复议。
(八)学校决定:校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受聘人员名单。
(九)签约上岗:学校法定代表人(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上报一名联络员(含电子邮箱联系方式)给人事处。
(二)所有在编人员均要填写《应聘岗位申请表》,有申请岗位晋级人员在申请表上的“个人业绩或成果”一栏填写符合晋级岗位所要求的科研等相关条件,以纸质版形式并附上所填写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汇总到所在单位,由本单位联络员统一交到人事处审核;
(三)各单位联络员根据本单位人员的《应聘岗位申请表》,填写《聘任人员汇总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交到人事处,电子版发到wang254605104@qq.com;
(四)《应聘岗位申请表》、《聘任人员汇总表》电子版及填写模板在人事处网站上“文档下载”下载;
(五)岗位公布详见附件1;
(六)《宁德师范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实施方案》以纸质版形式下发各单位,同时电子版将挂在人事处网站“文档下载”上方便我校教师查看;
(七)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