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5〕1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校访问学者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高校按照教师司函(2015)17号文件规定的条件,选派本校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参加访学。
今年我校申报名额共1名,请单位报送备选人选。凡报送备选人选的高校,可转为申报福建省高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
选派学校应于5月13日前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见附件1,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报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