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含思政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文《转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合作奖学金留学人员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15]4号),我校推荐选拔工作已经启动,现将《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合作奖学金选拔简章》(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推荐选拔工作,按附件相关要求保质保量推荐人选,并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同时相关单位请于5月20日前将拟推荐人选名单及拟留学单位邀请函(扫描电子文件)发送至:190273777@qq.com。
人事处
2015.04.30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