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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师范学院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与有关事项
2015-03-26 00:00  

一、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序号

安排使用意向

专业名称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1

外语系教师

英语语言文学

(从事口译、修辞学教学)

尤珺、杜阿晴

2

经济与管理系教师

世界经济、国际贸易、

国际经济与贸易

欧洋婷

3

数学系教师

会计(学)、财务管理

林衍

4

物理与电气工程系教师

电气工程类、电机电器

宁世超

5

机械工程类

李鸽鸽、胡洪钧、吴本顺、陈晶晶

6

化学系教师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冶金材料类

汤端莲、许丽洪、陈秋平、林举英、王震、张江涛

7

体育系教师

体育教育训练学

(从事篮球教学)

乔晓琳、杨勇

8

体育教育训练学

(从事田径教学)

王振栋、席传浩

9

体育教育训练学

(从事体操教学)

孙海亮、侯恩牛

10

体育教育训练学

(从事网球教学)

虞智杰、王在森、李鹏远

体育教育训练学

(从事健美操教学)

陈丽凤、周玲群、田艳春

11

旅游系教师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旅游酒店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

刘敬华

12

艺术系

(建筑工程系)教师

音乐(学)(作曲、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视唱练耳专业方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等。(从事视唱练耳教学)

蒋龙

13

钢琴表演、钢琴演奏、音乐学(钢琴表演、演奏、伴奏等专业方向)。(从事钢琴教学)

宋智慧

14

艺术设计类

(从事工艺美术教学)

郭京亚、陈晓牧、阮慧香、赖虹杏、常浩、杨寒

二、有关事项

(一)考试考务费。应聘人员须在2015年4月2日24:00前交纳考试考务费用。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规定,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80元。考试考务费以银行汇款的方式交至我校财务处(备注:汇款时请务必注明姓名和应聘岗位),发票待笔试或面试时发给。

开户名:宁德师范学院

号:3500 16824 33059 66666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德分行营业部

友情提醒: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考务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已交纳的考试考务费用恕不退还。

(二)资格复核。请应聘人员于2015年4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我校东侨校区人事处,按《宁德师范学院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实施方案》资格复核要求,接受资格复核。

友情提醒:

1.所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投递简历时的顺序整理好(除证书原件外,纸质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还),接受资格复审(应聘资格以复核为准,请切记);

2.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与材料不齐者取消应聘资格;

3.此次所公布岗位招聘对象为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应聘人员应随带就业报到证原件或相关证明,未带就业报到证原件或相关证明的视为已就业,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于2015年4月9—10日进行。

(四)联系方式:

招聘联系人:陈燕军;

联系电话:0593-2565503;

电子邮箱:ndsfxyrsc001@vip.163.com

联系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号,宁德师范学院行政楼5层人事处503室(可乘坐20路公交车到达);

宁德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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