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福建省第四届杰出人民教师的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15]8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9月13日前,按通知要求的申报材料(不含推荐报告),报送到人事处师资与职称科 。
联系人:王明
联系电话:2565507
附件:《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福建省第四届杰出人民教师的通知》
人事处
201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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