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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师范学院2016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与有关事项
2016-05-18 00:00  

一、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

安排使用意向

专业名称

名单

02

数学系教师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叶蕴锋、王国辉

03

生物系教师

水产养殖

方伟、马佳璐

04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陈南泉、陈慧玲

05

茶学、植物病理学

徐礼羿、林婷婷、赖建东、蔡翔

06

物理与电器工程系教师

控制科学与工程类、智能科学与技术

朱厚清

07

体育系教师

体育学类、体育教学

(从事体操教学)

赵木桥、祝兴奉、杨飞、刘仲豪、候道明、边应、杜世宇

08

体育学类、体育教学

(从事篮球教学)

何孟、张玉炼、刘超、刘洋、李康、李仕贵、赵友平

09

体育学类、体育教学

(从事足球教学,具有国家足球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的报考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学位为学士)

周正、向阳、王薪球、王海

10

体育学类、体育教学

(从事田径教学,具有国家田径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的报考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学位为学士)

黄智惠、黄家星、谢佳钦

11

旅游系教师

旅游管理

(从事酒店管理教学)

叶颖

13

艺术系教师

舞蹈学、音乐与舞蹈学

(从事舞蹈教学)

朱祥虎、孟真如、赵冰

14

建筑工程系教师

土木工程类、建筑学类、市政工程

姜泽、黑付允、缪宏杰、余其凤

15

艺术系实验教师

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乐器修造技术、钢琴调律、乐器维护服务,乐器维修技术(从事器乐管理与维护)

包淑惠、朱晨曦

16

化学系实验教师

分析化学

苏振波、朱晓婵、赵鹏

二、有关事项

(一)考试考务费。应聘人员须在2016年5月23日15:00前交纳考试考务费用。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规定,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80元。考试考务费以银行汇款的方式交至我校财务处(备注:汇款时请务必注明岗位代码和姓名),发票待考试时发给。

开户名:宁德师范学院

号:3500 16824 33059 66666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德分行营业部

友情提醒:

1.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考务费用,汇款时未注明岗位代码和姓名,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已交纳的考试考务费用恕不退还。

2.银行柜台现金汇款,请及时核对个人汇款信息;

3.不建议委托他人汇款或跨行汇款,由此造成应聘人员姓名无法核对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复核。请应聘人员于2016年6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我校东侨校区人事处,按《宁德师范学院2016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资格复核要求,接受资格复核。

友情提醒:

1.即日起,应聘人员可着手准备资格复核材料;

2.所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投递简历时的顺序整理好(除证书原件外,纸质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还),接受资格复审(应聘资格以复核为准,请切记);

3.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与材料不齐者取消应聘资格;

4.此次所公布岗位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往届毕业的未就业毕业生,应聘人员应随带就业推荐表或报到证等相关证明原件,未带就业推荐表或报到证等相关证明原件的,视为已就业,取消应聘资格。

(三)联系方式:

招聘联系人:陈燕军;

联系电话:0593-2565503;

电子邮箱:ndsfxyrsc001@vip.163.com

联系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号,宁德师范学院行政楼5层人事处503室(可乘坐20路公交车到达);

宁德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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