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系(部)提出拟聘人选和聘用理由、待遇等,填写审批表、连同其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及学术成果等,报人事处。
二、人事处会同科研处、教务处请三位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校内外专家,对拟聘人选进行评议,提出同行专家评议意见。
三、报学校审批。
四、学校(或系、部)与外聘兼职教授签订聘任协议,颁发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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