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 |
安排使用意向 |
专业名称 |
名单 |
02 |
辅导员 |
不限 |
男性:冉浩、柳志鹏、王松、张博、黄日平、王信翔 女性:刘晓燕、郭桂婷、陈欢、刘蓓蓓、刘亚、王小素、严颖、庄欣娜、朱顺钗、林煜、谢伟坛、林秀玲、叶沁、陈春燕、蔡奕凡、曹珍玲、黄影、林丽红、彭希虹、石津津、詹丹、陈荃、林鹤、叶安妮、陈珊珊、林婉清、卢秋佳、翁舒琳 |
二、有关事项
(一)考试考务费。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2月27日15:00前交纳考试考务费用。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规定,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80元。考试考务费以银行汇款的方式交至我校财务处(备注:汇款时请务必注明岗位代码和姓名),发票待考试时发给。
开户名:宁德师范学院
账 号:3500 16824 33059 66666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德分行营业部
友情提醒:
1.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请将汇款信息拍照后发送至ndsfxyrsc001@vip.163.com,邮件名称为“岗位代码+姓名+交纳考试考务费用”。
2.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考务费用,汇款时未注明岗位代码和姓名,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已交纳的考试考务费用恕不退还;
3.银行柜台现金汇款,请及时核对个人汇款信息;不建议委托他人汇款或跨行汇款,由此造成应聘人员姓名无法核对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复核。请应聘人员于2019年3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我校东侨校区人事处,按《宁德师范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实施方案》资格复核要求,接受资格复核。
友情提醒:
1.即日起,应聘人员可着手准备资格复核材料,并按规定时间亲自到场接受资格复核;
2.所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投递简历时的顺序整理好(除证书原件外,纸质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还),接受资格复审(应聘资格以复核为准,请切记);
3.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与材料不齐者取消应聘资格;
4.此次所公布岗位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未就业毕业生,岗位所需证书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应聘人员应随带就业推荐表或报到证等相关证明原件,未带就业推荐表或报到证等相关证明原件的,视为已就业,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时间2019年3月10日进行。
(四)联系方式:
招聘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3-2565503;
电子邮箱:ndsfxyrsc001@vip.163.com;
联系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号,宁德师范学院行政楼5层人事处503室(可乘坐20路公交车到达)。
宁德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