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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师范学院2016上半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教学秘书、行政工作人员公告
2016-04-28 11:26  

宁德师范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位于福建省东北翼新兴港口城市——宁德市,乘动车到省会福州仅半小时行程。宁德是福建最具发展潜力和活力的地级市之一,拥有世界著名天然深水良港三都澳,正在加速建设冶金新材料、新能源、电机电器、海洋经济等千亿产业集群,为学院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宁德师范学院有50多年的办学历史,校园占地面积1210亩,建筑面积27.8万平方米,现有16个教学系(部),各类专业47个,全日制在校学生7500多人。学院坚持“为学生成长服务、为地方发展服务”的办学宗旨,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走“求精、求特、求优、求强”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为高层次人才施展才干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为适应我校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往届毕业的未就业毕业生。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往届毕业的未就业毕业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和其他条件(详见需求计划表)

二、招聘需求计划表

岗位代码

专业名称

学历

学位

人数

安排使用意向

备注

01

哲学类、马克思主义类

研究生

硕士

1

思政部教学秘书

02

不限

研究生

硕士

5

辅导员

中共党员

03

教育技术学

研究生

硕士

1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人员

04

土木工程类、建筑学类、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给排水工程技术

研究生

硕士

1

资产后勤管理处

工作人员

备注:

1、201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截止至7月31日;

2、博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13日以后出生),硕士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3、专业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年);

4、往届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应届毕业生凭驻外使馆相关证明报名,学历学位认证以教育部为准,截止时间7月31日,以上留学人员所学专业,根据高校专业设置的实际情况,予以从宽认定。

5、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材料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明确报考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且须提交如下相应材料以备资格初审,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1.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须填写《宁德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基本情况表。应聘人员须填写《宁德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3.证明材料目录。应聘人员须填写《宁德师范学院应聘者证明材料目录》(见附件),并根据应聘岗位准备以下岗位所需的条件材料:

①简历;

②二代身份证;

③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④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

⑤应聘辅导员岗位提供中共党员证明;

⑥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提供相关留学证明;

⑦其他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学术论文和社会兼职等)。

备注:①-⑥为应聘岗位必备材料,⑦为非必备材料。

(二)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以邮件方式于2016年5月13日24:00前(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报名无效)将“报名材料”发送至ndsfxyrsc001@vip.163.com

2.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毕业年份(是否就业)+毕业院校及专业+岗位代码+应聘岗位”,例如:张ХХ+2016年应(往)届硕士(未就业)+ХХ大学应用数学专业+01+应聘辅导员岗位。

3.邮件内容含以下三部分“报名材料”,并按顺序上传至邮件,以备审核:

(1)报名登记表;

(2)基本情况表;

(3)证明材料目录:岗位所需的条件材料按上述顺序统一编辑于《宁德师范学院应聘者证明材料目录》的Word文档内,并用①②③……标注,证明材料目录须控制在15M内。

友情提醒:请应聘者仔细阅读对“报名材料”的要求,严格按报名方式投递简历,不按报名方式投递视为报名无效。

四、有关事项

(一)2016年5月下旬在宁德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名单,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我院人事处网站公告,并保持电话通畅。

(二)我校聘用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须按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约定事项,完成在我校的服务期限,未满服务期限要求调离的须交纳相应的违约金。

(三)宁德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开招聘进行全程监察监督。监督电话:0593—2955135。

(四)招聘联系人:陈燕军,联系电话:0593-2565503。

(五)联系地址:352100 福建省宁德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号宁德师院行政楼人事处。

附件下载

                                              宁德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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